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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捷财税事务所集团 助力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鼓励“双创”

发布时间: 2017-07-06 15:54

经专家评审,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厦门加捷正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入驻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台认定机构。

也就是说,厦门火炬高新区中小微企业与加捷签约代理记账、税务咨询和财税顾问服务,将可向政府申请最高20万元创新券!

听到这里,你是否跟很多小伙伴一样不(yi)知(lian)所(meng)云(bi),别着急,往下看,小编带你认识这厉害的“火炬创新券”!

什么

是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券?

火炬创新券是指厦门火炬高新区为鼓励和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加强研发、勇于创新而推出的一种凭据。

 

火炬创新券适用于受理单位向企业提供以下四类创新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技术服务、中介服务。

 

经向运营单位申请火炬创新券使用凭证后,企业持凭证可用火炬创新券抵扣等额人民币。

 

 

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火炬创新券的额度为5000至20万元,每次使用的火炬创新券金额不得超过应付资金的35%。

 

 

怎样

申请火炬创新券?

 

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地在厦门软件园三期或者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和厦门海峡科技创业促进有限公司服务管理区域内,且税收关系隶属于火炬高新区;

2、上一年度产值大于500万元(含)且小于4亿元的工业企业,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大于200万元(含)且小于1亿元的软件及信息服务类企业,或申报时在厦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初创企业。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地)税纳税证明原件;

(3)由入选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申报时注册未满一年的初创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如何

使用火炬创新券?

企业使用火炬创新券时,应向运营单位(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申请当次使用额度,运营单位提供火炬创新券使用凭证,企业持凭证用火炬创新券抵扣等额人民币,每次使用的火炬创新券金额不得超过应付资金的35%。

 

企业首次申领火炬创新券使用凭证时一并办理火炬创新券额度申报哦~

 

 

火炬创新券每年发布一期,有效期为当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仅限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写在最后

火炬高新区的企业们,看到这里你们是否也热血沸腾呢?有这种好事情当然要让你们补贴拿到手软啦~不过关于创新券还是听得懵懵的怎么办呢?别着急,我们安排了创新券大意专线。

 

创新券答疑专线—蔡梨宽1385006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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