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加捷

手机网站

扫码关注微信公账号
用手机,看加捷

4000-568-669

  • 资质认证

  • 专人服务

  • 售后无忧

  • 口碑传播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

发布时间: 2013-09-26 18:04

一、 申报文件

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所有者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8、(企业生产场所变更需提供)规划、房屋土地、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
9、注册地跨区变更的需报送迁入、迁出地审批部门批准文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11、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7、《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
8、《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10、《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国务院

------分隔线----------------------------
厦门加捷财税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中宏网品牌档案
Copyright © 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6845号

QQ咨询

网页咨询

电话咨询

400-056-8669

顶部